光大保德信安选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5-02-06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光大保德信安选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2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安选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光大安选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223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光大保德信安选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光大保德信安选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申购起始日 2025年2月1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2月10日
2.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及赎回等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及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具体限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直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3)本公司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本公司有权拒绝该笔或该某些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加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2)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以下 1.00% 0.10%
100万元(含100万元)到300万元 0.80% 0.08%
300万元(含300万元)到500万元 0.60% 0.06%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交易1000元 每笔交易1000元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三年,在三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投资人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锁定期。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最短持有期。对持续持有期大于或等于最短持有期限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情况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指定的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光大保德信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扣款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高最低扣款金额遵从各销售机构的要求,同时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含1元),不设金额级差。
若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的最低限额与此不一致时,则投资人在相应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以该销售机构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为准。
(5)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期,否则为次期。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进行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7)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申请日为同一日,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3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4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台)。
6.2非直销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5年2月10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3个工作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最短持有期的方式进行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每笔认购、申购的申请所得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三年,在三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持有未满三年的基金份额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6日